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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人民政府大楼126室, 邮编:247000,电话:0566-2088159,传真:20881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主动公开标准,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7条,其中涉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4条;单位概况类信息7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局领导简介4条、内设科室简介1条、县区信访局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工作动态81条;主动回应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政府信访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未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市政府信访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没有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不够熟悉,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对此,我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制订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认真收集需公开信息,对照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及时、全面、准确。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充分利用局政务公开网站,加强网络问政,不断推动工作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