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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8 00:00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特编制2013年池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委大楼一楼105室);邮编:247000;电话:05662088159;传真:05662088159。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池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池州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打造了比较坚实的基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又上新的台阶。一年来,我局安全、规范、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组织领导、规范制度、落实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及时公开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以及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情况,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条,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动态34条,占47%;规范性文件11条,占15%;机构设置2条,占3%;其他25条,占3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按照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本单位在公开形式上做了积极的探索,采取设立公开公告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一是做好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及时将本局重要信息在池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三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收到市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年初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二是由于信访工作具有一定的涉密性,为保障信息安全,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准确、快速、规范、时效”为基本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一是积极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制度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公开知识培训,不断促进工作理念的转变;三是加大信访法律法规和非涉密性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从而全面促进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